CCTV-经济频道-经济与法

大家好,这里是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,欢迎收看《经济与法》, 先来给您看幅画,您看这画里的两个人,能猜出他们是什么关系吗?是冤家?也对,看现在的情形,两个人吵得那么凶可不就是冤家对头吗?可是我要告诉您,他们曾经是一对父子,这父子的前面为什么加“曾经”两个字呢?请您往下看。

这位老人名叫梁绍伦,记者第一次见到他,是在柳州市这所私立莲芳小学的校门口,他说自己是这所学校最初的创办者,可是现在却被拒之门外。

这所莲芳学校现在有200多名学生,教室、办公室以及各种教学设施都还齐备,老梁回忆说,四年前这里可不是现在的样子,那时候,这儿还是一片大工地,离城区又远,周围住着的主要是些农民工。

梁绍伦:他们的子女没有(地方)读书,那些孩子不是成文盲了吗?所以我一心想让农村来的孩子能读书,所以我办了私立学校。

这学校可不是说办就能办起来的,当初老梁和他的老伴是脚不沾地、忙了小半年。

梁绍伦的老伴:辛苦哦,都累病了,还住了院,辛苦死了,半夜加班,拖沙子,运水泥,都是我去,老梁在家看着他们砌房子。

钱投进去了,学校也建起来了,可就在学校刚刚开始招生的时候,发生了一场变故,学校一夜之间全都成了别人的。那是在2001年3月的一天,老梁像往常一样从家里到学校去上班,一到校门口,就被人堵住了。

梁绍伦:不让我进,进就打110,来了几次,我去,110就来了,赶我出去。

梁绍伦:那个学校我两公婆退休的钱都投进去了,没有了,我好伤心,我晚上睡都睡不着。

主持人:您说这老两口,都已是六、七十岁的年纪了,这一车土一堆砂地建起这么一所学校,容易吗?而且老梁还说,当初他是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才决定建这所学校,其实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赚钱。那么究竟是谁跟这位老人过不去、非要把他赶出学校呢?说了您还别不信,这个人不是别人,他就是梁绍伦的干儿子,叫覃贵德,现在是莲芳小学的校长。

记者寻找覃贵德,可是费了一番周折。先是电话联系,却总是打不通,找到莲芳小学,老师们却都说校长不在,出去办事儿去了。最后,好不容易通过当地教育局才找到了他。

覃贵德:这个学校是我的,从头到尾就是我一个人操办的,从打(办学)申请,租场地,都是我覃贵德办的。

这小覃的意思是,自己和老梁到底是什么关系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学校是自己建的,谁也拿不走。

小覃拿出的这张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,别看只是小小的一张纸,可它就跟一家公司的营业执照一样,是证明一所私立学校合法性的一种法律手续。从上面登记的内容来看,莲芳小学的举办者就是覃贵德。

主持人:您看,这办学许可证在小覃名下,学校的归属不就一目了然了吗,怎么老梁偏说学校是他的呢?别着急,这办学许可证虽然在小覃名下,可学校到底是谁建起来,两个人是各有各的说法,而且,就连他们究竟是不是义父子关系,两个人也都说法不同,那么,这小覃和老梁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,他们各自与这所莲芳小学又有着怎样的渊源呢?

这爷俩的交情,还得从老梁帮小覃打那场离婚官司说起。那还是在四年前,老梁在柳州市已经办了一所私立学校,叫蝴蝶山小学,老人家还略通些法律知识,偶尔也帮人打打官司。2000年小覃因为要和妻子离婚,托人找到了老梁。

覃贵德:(梁绍伦说)我帮你们代理不要费用,我们就买几瓶酒,一点水果,到他家里吃个饭,他就帮我们写那个起诉状。

当时,老梁的孩子们因为工作的原因,都离开了家,家里就剩下老两口,小覃因为请老梁帮忙打官司,就常到老梁家去坐坐,有什么需要跑腿的活,他也帮着干一干,日子一长,小覃与老梁家的关系就更近了一层。

梁的老伴:一来就叫干爹干娘,叫来叫去,叫得好亲热。吃也在这里,住也在这里,穿的是老头的衣服。

那时候,老梁正在和一个叫覃彩满的人协商,打算合伙再办一所小学。至于这事儿覃贵德又是怎么参与进来的,老梁找来了那个叫覃彩满的人,让他介绍当时的情况。

覃彩满:情况是这样,原来是我和梁校长合伙办那个莲城小学,因为这个项目是梁校长找来的,梁校长说要我拿一万块钱,我说没有。梁校长说他干仔覃贵德与老婆离婚了,连条短裤都没得穿了,你要是不做,我就叫仔做。

梁绍伦:覃贵德是仔,这样我同情他,我说钱你出一半我出一半,(覃贵德)他说可以。后来我说你把钱拿来吧,他回去两三次,没拿钱来。

虽然覃贵德手头也没什么钱,但老梁并没有太介意,毕竟,自己和老伴都上了年纪,办一所学校总还是需要年轻人帮忙,自己的儿女都有工作,抽不出空来,眼下也只有干儿子覃贵德比较合适,合伙的事定下来以后,莲芳小学就开始了土建工程。

梁绍伦(指给记者看发票):我出了9万3千多元,这些都是证据,你看,这是我买的,这上面还有覃贵德的签字。

老梁当时的想法是,自己掏了钱,只要发票留着,等招了学生,学校有了收入,再和小覃算账也不迟,再说了,万一小覃还是拿不出钱来,学校不也还是自己的么,那时候他惟一没有想到的是,不久之后自己竟会被赶出校门。

主持人:说是两个人合伙,可小覃手里却没钱,所以建学校的钱是老梁一个人掏了,可等学校建好了,老梁反而被赶出了校门,听起来,这不就是一现代版的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吗?不过,现在下结论还早了点,对于合伙办学的说法和老梁手上那9万多块钱的发票,小覃也有话要说。

覃贵德:你看我这么老实,会坑人吗?这学校是我的,的的确确是这样的,如果我说了半句假话,明天我不得好死。

覃贵德:(迟疑)投钱没有?就是帮我垫工程款了,3万块钱。学校是我个人办的,不能因为他垫钱(就成他的),打个比方,我借钱,后来没钱还,难道他连我老婆也拿去?

既然说老梁垫付过工程款,那小覃又为什么不还呢?况且,如果学校真是小覃一个人的,那老梁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为他垫付3万块钱,而且连个借条也没有呢?难道真的是因为父子情深么?说起这件事儿,小覃叫来了他的一个朋友,他叫韦卫东。

据韦卫东说,小覃在离婚前也曾办过一所小学,离婚的时候,夫妻俩为学校将来归谁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,最后是老梁做主,让小覃把学校让给了他的前妻。

覃贵德的朋友韦卫东:当时他前妻那边说覃贵德办不起一个学校,那时候,梁绍伦与覃贵德认了干仔,他说,怎么能说仔办不起学校呢,就说,给她就给她吧,我就不相信,咱再办一所学校有什么办不起来的。

因为老梁拍了胸要帮小覃办学校,所以,小覃在后来筹建莲芳小学的过程中,由于资金不足找不到工程队,便找到了老梁帮忙,老梁也很快就帮他找来了一个工程队,这工程队的负责人不是别人,就是之前为老梁作证的覃彩满。

据韦卫东说,正是覃彩满的加入,导致后来老梁与小覃在工程款问题上,怎么也扯不清了。这话还得从覃贵德和覃彩满签工程合同说起。

当时,覃贵德和覃彩满已经谈好,7万块钱由覃彩满包工包料建起7间教室和1间办公室,可是,在签合同的时候,覃彩满却坚持要老梁出面担保,于是,老梁也在工程合同上签上了名字,并且他的名字不是签在担保人的位置上,而是和覃贵德一起签在甲方的位置上。

韦卫东:签合同的时候,谈完天已经很晚了,覃彩满说,反正是干爹干儿子,你与覃贵德签在一边就得了。

合同签好后,覃贵德一时拿不出7万块钱来,当时,老梁就先为他垫付了3万块钱给覃彩满,三个人说好,其余的钱,就等工程开工之后,再由覃彩满一步步来付。开工之后,覃贵德又请老梁帮着照管工地,在小覃的记忆中,工地上每一次需要材料的时候,他都是拿了钱出来,让老梁和覃彩满一起去买的,这一笔笔算起来,也该有6万多块钱了。

没想到,后来老梁来要钱的时候,却连这笔钱的发票也算在内。明明只欠了3万多块钱,老梁却拿来9万多块钱的发票要钱,这样两人才起了矛盾。

主持人:建学校的时候,老梁和小覃到底各自拿出了多少钱,到现在看来是有些扯不清了,但学校归谁却很明确,这办学许可证在小覃的名下,学校当然就是他的了,可是,老梁不认这个理儿,他说小覃那办学许可证是骗来的,怎么骗来的?您再听听老梁怎么说。

在与小覃说好合伙之后,老梁就和他进行了分工:老梁负责管工地,小覃负责跑办学许可证。

证还没批,这学得开了,2002年3月份,老梁和小覃再次分工,老梁负责去购置学校的教学设备,小覃负责招聘老师和招收学生。慢慢地,老梁发现,这老师是小覃聘的,人家只拿他当校长,学生是他招的,报名费也由他派人收了,自己是人事权、财政权都没有了,本来想这也没什么,反正合伙嘛,可到后来,情况就变了。

梁绍伦:叫他签合同,把合同订起来,他投多少,我投多少,后来他不签字,他不肯算账,根本不理睬,一天推两天。

梁绍伦:不让我进,一去110就来,他说你看,(许可)证是覃贵德的,你有什么名字,没有你的份。

梁绍伦:覃贵德心里有鬼,他去()的时候,本来写的是梁绍伦、覃贵德两个人申请的。他不拿出来,不交,交他私自写好的,他个人名字的交给郊区教育局,骗了教育局。

主持人:小覃和老梁讲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故事,您听完信谁? 那么现在学校在小覃手里,老梁接下来会怎么做呢?

老梁首先想到去找个明白人出出主意,他找到了这位欧律师,欧律师说,要拿回学校,关键在于把那个办学许可证变更过来,至少是合伙办学,老梁才算有份。这时候,原来给莲芳小学颁证的柳州市郊区教育局已经撤销,于是,老梁找到了学校现在的主管部门—-鱼峰区教育局。

梁绍伦: 我拿着发票去,把发票翻给他看,这些发票(证明)是我投资的。我有份,覃贵德说他个人投资,他要拿出证据。

但是,鱼峰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老梁,要进行合伙办学登记,光凭这些发票可不够。

教育局陈主任:民办学校如果是个人举办,由举办者个人提出申请,如果是合伙就应该共同提出申请,此外还必须提供联合办学的书面协议。

原来,这办学许可证与企业的工商登记还是有所不同,它的举办者都必须登记在册,不能有隐名的情况,所以老梁说自己投了资,莲芳小学事实上是合伙办的,教育局并不认可。这个结果让老梁感到非常难过。

梁绍伦:(哭腔)我都病了,那时候我好瘦,走路走不动,病下来了。这事搞了四年多,那我的九万多块钱白丢了,教育局又不批。

想来想去,老梁决定打官司,2002年10月21日,老梁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自己在莲芳小学投入了93000块钱,与覃贵德是合伙关系。

覃贵德:他是搞法律工作的,他应该清楚这一点,如果他真的跟我办学合伙关系,这方面的协议应该有,但是没有。

记者:梁绍伦说你们讨论过合伙的事,因为你们是干爹干儿子的关系,他相信你,才没有签书面协议。

虽然小覃咬定了学校就是自己一个人办的,但事实到底怎么样,最清楚的应该是莲芳小学的老师们。记者到了莲芳小学,学校里一共只有十几位老师,当时都在场,可他们全说是新来的,不了解情况,只有教导主任一个人说他清楚当时的事儿。而这教导主任不是别人,就是给小覃作证的韦卫东。

覃彩满:当时我是要求一个人的,为什么? 我说只认定一个人,后来覃贵德说两人合伙就要两人签字。

主持人:老梁和小覃是不是合伙办的学校,两个证人完全不同的证词,使事情的真情变得更加模糊起来,现在,办学许可证在小覃名下,老梁拿出的一大撂的发票,到底算是借给小覃办学的工程款,还是算作合伙办学的投资款,就成为关键的问题,对此,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?

2002年12月27日,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。法院确认在老梁拿出的9万3千多块钱的发票中,有6万9千块钱是用在了莲芳小学的建校工程,不过,他们认为这并不能证明梁绍伦与覃贵德之间就是合伙关系。

法官: 第一,原告梁绍伦未提供书面的合伙协议;第二,被告覃贵德提供的办学许可证上是覃贵德的名字。第三,根据国务院《条例》规定,原告投入的资金是开办私立小学,其行为不具备合伙的构成要件,不属于合伙关系。

官司打完了,老梁和小覃这对义父子的情分也早就走到了尽头,惟一令人欣慰的是,在他们打官司的日子里,莲芳小学办得还是红红火火,校园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,一天也没有间断过。

主持人:故事看完了,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,在这个案例当中,有一点很特别,法院确认老梁为建学校出了钱,却没有确认他与小覃的合伙关系,其实如果老梁和小覃办的是一个企业,老梁能证明自己确实投了钱,很可能就真的会被确认为合伙关系,可现在老梁出钱办的是一所学校,这办学校和办企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,我国法律规定,办私立学校是不允许以营利为目的的,所以,就算投了资,也并不能说就是入了伙,所以,在办学这种合伙关系的中,书面的证据显得更加重要,其实老梁和小覃的这场麻烦,就在于一开始没有把手续搞清楚,您想,如果他们当初协议该签的签,发票该留的留,事情又何至于闹到今天的地步呢?说到底,还是那句老话:口说无凭,立字为据。